梅嶺意外 保額嚴重不足
















【經濟日報/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

2006.12.13 02:49 am
 


造成22人死亡、23人受傷的高雄鼎金國小梅嶺車禍事件,根據保險局的統計,總保險理賠金額約6,500萬元,學童死亡平均每人僅領350萬元,大人每人僅250萬元,保額嚴重不足。

保險局表示,這次遊覽車雖然投保交通部強制要求投保的「汽車強制責任險」,卻沒有另外再投保「旅客運送責任險」或「乘客責任險」。汽車強制責任險死亡保額最多僅150萬元,但人的生命無價,發生嚴重的車禍後,遊覽車公司恐將賠到破產、倒閉。

保險局指出,92年台北縣育林國中畢業旅行發生車禍意外,因為車行為乘客投保責任險300萬元,那次因為車禍而身故的學生,平均每人有840萬元的理賠金。

在梅嶺車禍發生之後,保險局立刻啟動「重大意外事故緊急通報機制」,請相關的保險業立刻通報。這次車禍發揮最大功能、也理賠最多金額的「強制汽車責任險」,由中央產險承保,死亡保額每人150萬元,受傷採取實支實付,共理賠3,990萬元。

其次是「旅行平安險」,由國泰人壽承保,死亡保額每人100萬元,醫療費用每人最高5萬元,共理賠2,115萬元;另外學童部分有「學生平安保險」,由國華人壽承保,死亡保額每人100萬元,醫療費用每人最高也是5萬元,共理賠400萬元。

保險局官員表示,強制車險、旅平險、學生平安保險在這次車禍中發揮了功用,但也只有如此而已,除非身故、受傷的乘客自行投保壽險、醫療險等,否則已經沒有其他的保險金可以理賠。

保險局表示,企業經營者自行運用「責任保險」移轉風險的情形仍嫌不足,交通部也沒有強制遊覽車必須要投保「乘客責任險」,造成遊覽車行可能面對龐大的賠償問題。

面對社會觀念及法律環境演變,民眾對於企業經營者的「注意義務」標準愈來愈高,國人應有風險管理意識。保險局呼籲社會大眾應重視自身所面臨生命、財產及責任風險,妥善運用保險來彌補可能面臨的經濟損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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