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保退保一年內 仍可領職災給付
















【經濟日報/記者 陳芝艷】

2006.10.24 02:09 am
 


上班族如果在勞保加保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,之後離職退保,雖然已經不具勞保身份,不必繳交勞保費,在保險效力停止後的一年內,如果因為同一職業傷病仍然需要住院,還是可以向勞保局請領職災傷病給付或職災住院診療給付。

退保後上班族若在請領給付期間,因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的疾病導致殘廢或死亡,也可以請領殘廢或死亡給付。

上班族勞保會退保,包括主動離職、事業單位關廠歇業或公司解散被資遣等,都是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有關。

此外,特別和職業傷病有關,上班族可能會面臨勞保退保的情況,還包括因為傷病請假留職停薪期間,原本可以繼續加保勞保,但若普通傷病超過一年,職業災害超過兩年,就無法繼續加保,必須退保。

上班族退保後,就無法再享有勞保各項保障,不過職災傷病、職災住院給付是例外,只要在退保後的一年內,上班族因同一傷病需要住院,仍可申請相關給付。不過如果只是門診治療,就不能請領到原本的給付,只能等到再加入勞保後才能請領。

至於給付的標準和一般具勞保身份的上班族相同,職災傷病給付則是按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%發放,若經過一年仍未痊癒,第二年則以月投保薪資的50%發放,最多可請領兩年。

除了和職災有關的給付外,上班族若遇普通傷病也適用相同原則。普通傷病是按上班族勞工事故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%發放,以六個月為限,以月投保薪資3萬300元、住院30日,以50%發放,可領到1萬3,635元(30,300/30天x50%x27日);不過如果上班族在傷病前的勞保年資已滿一年,則多發放六個月,即最高可給付一年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57愛&夢想/BO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