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稅/稿費及講演鐘點費18萬元免稅 每人皆可享有

東森新聞報 更新日期: 2007/05/28 09:39 記者:記者曹逸雯/台北報導

報稅進入最後一週,如果你還沒有報稅,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提醒,稿費、版稅及講演鐘點費等有18萬元的免稅額,且是以個人來計算,不是以整個申報戶為單位來計算,因此,同一申報戶中如果有好幾個人都有稿費、講演鐘點費等收入時,每人都可享有18萬元免稅的優惠。

依據稅法規定,個人取得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及講演鐘點費之收入,只要不超過18萬元,即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全數扣除,但超過限額者,則須就超過的部分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,來申報納稅。

北市國稅局表示,18萬元的稿費等免稅額是以個人計算,並不是以申報戶為計算單位,因此,同一個申報戶中如果有多人取得稿費、講演鐘點費等收入時,每人皆可享有18萬元免稅的優惠。

至於稿費等所得如果超過18萬元的免稅額,在成本及必要費用部分,北市國稅局指出,可以檢據相關支出憑證列報減除,也可以參照財政部核定標準減除,屬自行出版者可減除75%,其餘得減除30%。

另外,要特別注意,個人如果是受聘為公私立機關、團體、事業及各級學校舉辦的各種訓練班、講習會及其他類似性質的活動擔任講師,或為其撰寫、翻譯文件以供執行業務、營業所需,所領取的授課鐘點費或撰寫翻譯費則是屬於薪資所得,並不屬於稿費及講演鐘點費,需併入薪資所得計算,不得享有稿費等18萬元的免稅。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57愛&夢想 的頭像
57愛&夢想/BOSS

57愛&夢想

57愛&夢想/BO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811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