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票信託 配股配息移贈子女


記者鄭琪芳/專題報導


有些父母以子女帳戶投資,想藉此將本金及投資獲利移轉給子女,結果卻可能涉及逃漏贈與稅;即使父母在國稅局查獲前,將資金轉回自己名下,也可能涉及逃漏綜所稅。


國稅局官員說明,父母以子女帳戶為人頭戶,將自有資金轉入子女銀行帳戶,再從事買賣股票、存放銀行定存等投資行為。如果本金及投資獲利都屬於子女所有,則父母轉入子女帳戶的資金,就屬於父母贈與,如果贈與金額超過每人每年111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就應該依法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申報贈與稅。


國稅局官員進一步指出,父母如果在國稅局查獲之前,就將子女帳戶內的資金轉回自己名下,雖然可證明父母並無贈與本意,卻涉及利用子女帳戶分散所得,除會被補徵綜所稅之外,還會被以違章論處。因此,父母如果沒有贈與的意思,最好不要以子女名義投資,以免被補稅及罰鍰。


事實上,父母若有意將股票移轉給子女,又擔心被課徵高額贈與稅,可選擇「本金自益、孳息他益」的股票信託;即指定「他益」對象為子女,信託期滿後,股票仍是父母所有,但股利與股息已移轉給子女了。


「本金自益、孳息他益」的股票信託之所以有節稅空間,主要是遺贈稅法第十條之二規定,信託孳息利益以「郵局一年定期儲金固定利率,按年複利折算現值之總和計算」。目前市場利率相當低,郵局一年定儲利率只有2.075%,不少績優股每年配股配息報酬率卻達10%,以此種方式將配股配息移轉給子女,不僅可省下鉅額贈與稅,而且配股配息改併入子女當年所得課稅,可以分散所得,節省綜所稅。


◎實例:


陳先生擁有股票一億元,一年配股配息一千萬元,如果直接將配股配息贈與子女,扣除贈與免稅額111萬元,有889萬元需要課徵贈與稅;但如果以「本金自益、孳息他益」的股票信託方式,將配股配息移轉給子女,孳息利益只有207.5萬元,扣除贈與免稅額111萬元,就只有96.5萬元要課贈與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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